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磋商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及终止发行股份、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25年 7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卢志明、詹小青等 6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扬杰科技;证券代码:
300373)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本次交易推进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就交易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谈判。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1)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对方数量较多,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尚未能就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交易条件达成一致;(2)根据目前的谈判进展、审计评估工作的进度等工作情况,预期继续推进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无法在年内完成交割。基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综合考虑目前交易的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审慎研判后,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另行磋商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具体交易事项协商一致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终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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