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公司;
(2)公司下属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扬杰半导体有限公司、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扬杰润奥半导体有限公司、扬州杰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扬州东兴扬杰研发有限公司、泗洪红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扬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宜兴杰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杭州怡嘉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芯扬杰电子有限公司、江苏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雅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杰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博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杰电子韩国株式会社、CASWELL INDUSTRIES LIMITED、香港美微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美微科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Corporation、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SINGAPORE PTE. LTD.、
日本扬杰科技有限公司、MICRO COMMERCIAL COMPONENTS VIETNAMCOMPANY LIMITED、香港东森半导体有限公司、MCC Gmbh、上海菱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无锡杰矽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共 29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控制环境
①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该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等一系列的内部规范,并通过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及严格的奖惩制度,多渠道、全方位、有效地落实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
②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
位。
③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章程》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④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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