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杨
本人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陶杨,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参加工作,2008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教授,2009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8年1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
京市交通运输法学研究会秘书长,2021年7月至今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姓名 期应参 出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加董事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陶杨 7 7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2 2 6 6 2 2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履职,积极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及相关 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 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 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 况进行认真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 项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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