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1:37:20 股吧网页版
ST易事特: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4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一、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4 年度消 除情况的专项说

明......第 1—2 页

天健函〔2025〕7-13 号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602号)。易事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711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易事特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2 所述,易事特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易事特公司及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控制人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易事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 号),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易事特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书所涉罚款易
事特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缴清。同时,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对相关差错事
项进行了更正并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经本所鉴证,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779 号)。

综上,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
项在本期已消除。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游小辉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