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赢时胜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其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非标准的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综合考量公司业务现状、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相应的书面陈述意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5 财务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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