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数智 公告编码:2025-05054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570,330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269,822,500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570,330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94,675.00 元(含税)。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94,675.00÷271,392,830×10=0.29826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8,094,675.00÷271,392,830=0.0298264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264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269,822,500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570,330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94,675.00 元(含税)。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70,330股后的269,822,5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3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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