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捷数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76,642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7,664,2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476,642.0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820,187,558.00 元。另扣除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97,503.03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690,054.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
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17662 号]。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鼎捷软件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鼎捷数智化生态赋能平台项目 101,121.30 68,766.42
2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115,121.30 82,766.42
注:上表所列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截 至 本 核 查 意 见 出 具 之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已 使 用 人 民 币
397,990,025.37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22,280,820.96 元(含利息人民币 83,288.33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将分阶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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