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2013 年,注册地址在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
荣。截至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3 人,注册会计师 55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 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92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8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8 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87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0.74 亿元。客
户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0家(含新三板)。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
制审计方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2026 年 3 月 20 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
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分别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及初步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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