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为达到可持续及平衡发展的目标,公司相信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是达到策略性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公司在设定董事会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公司致力于在董事会中维持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并将继续重视培养女性人才,为女性员工提供长远发展机会。所有董事会成员委任的最终决定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候选人评估将基于客观因素并适当顾及多元化对董事会的好处。
第三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招募、选拔、培训、评估及日常管理过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评估因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考虑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的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董事会的最终决定将按经选定候选人将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及业绩而作出。
第三章 监察及汇报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其职责,考察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评估本政策,以确保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应制定并推行正式流程以适当地监察本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名委员会应定期讨论并于必要时就董事会实现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的相关可衡量目标达成一致并提出改进建议,向董事会汇报以供审议及批准。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将披露于企业管治报告。
第八条 本政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政策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条 本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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