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业务经营与市场运行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管治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与投资者、员工、合作伙伴、客户、社区组织、政府及监管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系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及相关风险与机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公司 ESG 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确保与公司长期愿景及股东利益相契合;
(二)审议和批准 ESG 管治架构、管理制度及 ESG 有关的重大事宜,持续关
注 ESG 目标推进与完成情况;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年度报告及其他 ESG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审议和批准公司 ESG 工作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 ESG 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对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进行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ESG 年度报
告、ESG 工作方案等;
(四)监督公司 ESG 目标与计划的落地执行,定期听取 ESG 工作进展汇报;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为具体落实公司 ESG 各项工作,公司成立 ESG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组长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核心成员应覆盖战略、运营、环境健康安全、人力资源、财务、法务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及子公司指定专人担任 ESG 对接人,纳入工作小组组员范围。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ESG 工作小组组织协调 ESG 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
第九条 ESG 工作小组作为 ESG 工作执行机构,核心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公司 ESG 战略、年度目标与计划,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 ESG 相关工作,推动 ESG 目标落地;
(二)负责拟订公司 ESG 管理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组织确定 ESG 报告边界,
开展年度利益相关方沟通与重要性议题评估,并建立和维护公司 ESG 关键绩效指标(KPI)库;
(三)负责公司 ESG 信息的收集、汇总、验证与分析,编制 ESG 相关议案,
为 ESG 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提供支撑;
(四)筹备 ESG 相关会议与材料,定期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汇报 ESG 工作情
况,总结 ESG 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五)组织内部 ESG 培训与宣传,提升全员 ESG 意识;负责与咨询、评级
机构的日常沟通,跟踪 ESG 政策要求及行业发展趋势;
(六)建立并执行 ESG 利益相关方对外沟通工作流程,必要时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七)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授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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