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9月12日发布的消息,证监会近日对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东通”)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东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消息显示,*ST东通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4月,*ST东通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8月,*ST东通实控人、董事长黄永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9月12日当晚,*ST东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告知书》显示,2018年12月,*ST东通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策科技”)100%股权,泰策科技成为*ST东通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2年期间,*ST东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ST东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ST东通于2022年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告知书》,黄永军作为*ST东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泰策科技时任董事,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签字保证*ST东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是*ST东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告知书》显示,黄永军被处以265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对违规造假等企业和个人频出“重拳”,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证监会日前严肃查处*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件,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罚款700万元;“退市摘牌”不是“免责金牌”,东旭集团时任董事长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被合计罚款17亿元,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被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涉及重大财务造假,*ST普利案被从严处罚,东方集团被坚决出清。
业内人士认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行为是资本市场“毒瘤”,严重侵蚀着市场的健康肌体,破坏市场的公平公正与诚信根基。一系列从严从重的处罚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态度,更凸显了资本市场打击造假的显著成效。资本市场正在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惩防体系,为投资者营造安全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