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64,468,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56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6,460,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5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18,00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00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407,4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40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91,0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反
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弃权 45,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3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74%;
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19%;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06%。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 2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89,6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反
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弃权 47,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9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38%;反对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19%;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42%。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 3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91,3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9%;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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