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 7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0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1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11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11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1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2
五、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17
六、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
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18
七、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
排》的相关规定...... 18
八、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9
九、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23
附件...... 29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福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陈灿雄、沈羽珂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安硕信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陈灿雄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8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葡股份(600084)定向增
陈灿雄 发、龙元建设(600491)定向增发、西南证券(600369)定向增发、国联水
产(300094)定向增发、顶点软件(603383)IPO 项目、荣晟环保(603165)
IPO 项目、荣晟环保(603165)公开发行可转债、再升科技(603601)公开
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沈羽珂先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4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主
持或参与项目有:荣晟环保(603165)IPO 项目;荣晟环保(603165)2019
沈羽珂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西南证券(600369)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再升科技(603601)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行项
目经验。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孙路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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