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爽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主要就职并担任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小平故里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宏大数据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中心主任、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第
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快速了解公司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 2025 年
任职期间公司制定内部管理事项进行了主动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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