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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3 20:19:12 股吧网页版
溢多利: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减
已回购股份 10,887,600 股后的股本 480,173,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017,386.10 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48,017,386.10 元÷491,061,461 股*10=0.977828 元。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782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0,173,861 股(不含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88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17,386.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87,600 股后的 480,173,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8 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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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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