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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斯莱克:关于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5-083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

《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电池壳业务产能布局,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2.3亿元人民币,建设新能源电池壳生产线、极柱生产线等,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在肥东县的项目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肥东县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1220030068629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关系说明: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肥东县人民政府

乙方: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安徽斯翔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

1.2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3亿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

1.3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面积约33,361㎡,该面积为自有厂房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新能源电池壳生产线、极柱生产线等。

2、项目选址

项目拟选址:祥和路以西40米(具体厂房的面积、位置以安徽斯翔公司所在地为准)。

3、政策支持

本条所列政策享受方为乙方为实施本协议在甲方辖区内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基于双方在本协议中对项目经济指标做出的约定,经甲方审核,在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和达到本协议约定时,甲方对乙方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4、项目公司

乙方在肥东县设立控股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8,000万元。项目公司设立后自动承接本协议书项下乙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若以安徽斯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安徽力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退出项目公司后,甲方协调下属国有平台公司或其关联主体对安徽斯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具体由合资公司与甲方关联方等签署增资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5、协议主体

5.1 双方在此明确,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即为签约主体,其中乙方为概括主体,既包括乙方本身同时包括乙方注册的项目公司。就本协议项下的条款,由乙方和乙方注册的项目公司共同履行,并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及乙方注册的项目公司自动同意和接受本协议的约定,自愿与乙方共同履行,并与乙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否则甲方可取消对乙方的扶持政策。

6、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电池壳业务产能布局,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本次项目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电池壳的产能规模,同时将拓展公司与下游电池厂商的合作关系,提升客户合作层次和深度,符合公司拓展新能源电池壳业务的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若项目实施主体实际运营达到预期,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

五、风险提示

《投资合作协议》的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能否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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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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