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青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青,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汉族,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曾任北京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系助教,日本邮政省通信放送机构早稻田研究中心研究员,日本早稻田大学国际情报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工业大学日立电子政府综合展览室教授,北京工业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信息学部软件学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智能媒体研究所所长、软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2025 年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召集股东会 0 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提出了
一些合理化建议,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0 0 2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制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
2025 年 10 月 17 日本人亲自出席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
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
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通过现场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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