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
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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