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13:12 股吧网页版
三联虹普: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5)0121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5)01216 号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联虹普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联虹普,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的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8 所述,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
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整体工程技 术解决方案的合同总收入和合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 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 计事项。

(2) 应对措施

我们针对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与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合同预算编制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 重新计算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合同台账中的项目,根据已发生成本和预计
合同成本重新计算其履约进度,以验证其准确性;

3) 选取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
所依据的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 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

5) 选取整体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合同样本,对项目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项
目管理部门讨论确认项目的完工进度。

2、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17 所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联虹普商誉的账面余额
合计24,053.28万元,相应的减值准备余额为零元。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编制的估值报告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现金流量、收入、成本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之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应对措施

针对商誉的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充分利用外部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预计的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基础上,对商誉的减值准备进行测试;

2)评价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客观性;

3)评估评估报告使用的价值类型及评估方法的合理性,以及折现率及销售增长、毛利率等评估参数使用的合理性;

4)分析评估报告中采用的折现率、经营和财务假设、考虑这些参数和假设在合理变动中对减值测试的潜在影响;

5)验证商誉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6)获取管理层的关键假设敏感性分析。

四、其他信息

三联虹普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三联虹普2024年年
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