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九)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十)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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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根据董事会授权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五)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
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六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为: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某方面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副总经理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审议有关公司
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企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其他副总经理提议并获得总经理认可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可
根据会议内容指定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请假。
第十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拟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具体议程,并负责在会议召开2日
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有关会议的议程、时间、地点。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指定
副总经理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
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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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未参加人姓名及理由;
(四)会议议题;
(五)与会人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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