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9:29:00 股吧网页版
雪浪环境: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鉴于参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 接持有的公司 441,03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的表决权,故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441,03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所 对应的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
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吴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 人,代表股份 160,680,209 股,其
中有表决权股份 160,680,2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95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157,088,933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157,088,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1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2 人,代表股份 3,591,2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794%。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3,596,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81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99,481,250 股。

表决结果:61,149,85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8%;16,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32,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3,547,476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48%;16,7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3%;32,40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累积投票,选举刘志庆先生和刘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

2.01 选举刘志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151,2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3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67,634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5%。

2.02 选举刘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151,24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3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67,614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文青律师、仲思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