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7:46:25 股吧网页版
雪浪环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35,586,493.56 元(未含诉讼请求中列明的复利及罚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此案件处于诉讼未开庭审理阶段,判 决结果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尚无法确定,最终将以年度审计机 构的意见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近日收 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湖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 状》,获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向滨湖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1)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被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贷款本金 1,960 万元、期内欠息 19,164.44 元,
逾期罚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为 57493.33 元,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
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 1,960 万元为基数,按 2024 年 7 月 26 目前一日对应
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15BP 后上
浮 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暂计算至 2026 年 l 月 23 日为 56.21 元,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期内欠息 19,164.44 元为基数,按 2024 年
7 月 26 日前一日对应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减 15BP 后上浮 50%计算);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贷款本金 980 万元、期内欠息 8,983.33 元,
逾期罚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为 26,950 元,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至
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 980 万元为基数,按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日对应的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lOBP 后上浮
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暂计算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为 24.70 元,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期内欠息 8,983.33 元为基数,按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日对应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减 lOBP 后上浮 50%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 5,640,785.79 元,逾期罚息(暂计
算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为 21,480.31 元,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
止,以 5,640,785.79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1%减 lOBP 后上浮 50%计算);

(4)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 517,560 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3、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2024 年 3 月 6 日,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被告无锡雪浪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编号【0890338】《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授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最高壹亿元整的可循环贷款,额度最长占用期间
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5 日止。

2024 年 7 月 25 日,被告在【0890338】《授信合同》项下与原告签订合同编
号【0934767】《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贰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自首
次提款日起 2 年: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提款日前一日 1 年期(央行 LPR)减
15 个基点:还款方式为按季定日(每季度末月 21 日)付息,本金分期偿还,具
体为 2025 年 l 月 26 回归还本金 20 万元,2025 年 7 月 26 日归还本金 20 万元,
2026 年 1 月 26 日归还本金 20 万元,2026 年 7 月 24 日归还本金 1,940 万元。
2024 年 7 月 26 目,原告依约将贰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