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7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裁定撤回起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35,586,493.56 元(未含诉讼请求中列明的复利及罚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起诉,本次公告的诉讼 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原 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湖法院”)提 起诉讼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滨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苏 0211 民初 3764
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在滨湖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 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撤回起诉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过披露义务情形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 42.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法院已裁定原告撤回起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
锡中院”)出具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无锡中院于 2026 年 1月 13 日就债权人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了备案登记。无锡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但无论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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