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
本人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天诚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姚刚,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具有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资格。现任陕西锦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律动
美(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任华图山鼎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300492)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担任飞天诚信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具体履职行为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度,本人主持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及审查了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度的实际薪酬水平以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度,本人主持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自查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以及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
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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