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购进展暨收到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反诉原告
3、涉案金额:6,105,185.15 欧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约合人民
币 4,823.58 万元(按平均汇率计算)。本次诉讼所涉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标准。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概况
2015 年,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Forbon Technology Netherlands B.V.(以下简称“荷兰富邦”)收购原股东
HNC HOLDING B.V.(以下简称“HNC”)持有的 Holland Novochem B.V.
(以下简称“荷兰诺唯凯”)100%股权,约定荷兰富邦需分四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最后一期股权转让款付款期限为 2018 年。由于交易双方对计算方式所涉及荷兰诺唯凯 2017 年度实现的利润存在分歧,导致双方对第四期股权款的
具体金额存在争议。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将自有资金及募投项目“荷兰诺
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中荷兰诺唯凯第四期股权收购款共计 9,389,827 欧
元支付至境外 CMS Derks Star Busmann N.V.托管账户(以下简称“CMS 托管
账户”),交易对方 HNC 未接受公司已支付至 CMS 托管账户的款项。后续双方将争议提交至荷兰当地法院,根据阿姆斯特丹法院于 2024 年 3 月作出的裁
定,荷兰富邦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向 HNC 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 9,289,192.50 欧
元,荷兰诺唯凯 15%股权于 2024 年 3月 21日交割至荷兰富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自有
资金和募集资金支付 Holland Novochem B.V.第四期 15%股权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 年 10 月,荷兰富邦获悉 HNC 已向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提起股权转
让价款纠纷期间的损失赔偿诉讼,并收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批准诉前保全
的通知。HNC 要求荷兰富邦支付未按时支付第四期股份购买款自 2018 年 7 月
31 日起的法定(商业)利息、2018-2024 年期间荷兰诺唯凯 15%股权对应的股息以及第四期股份购买价格延迟支付的补偿 25,000.00 欧元及其利息,并于2024 年 10 月对荷兰富邦实施相关财产保全措施。
2024 年 12 月,荷兰富邦向阿姆斯特丹法院提交了反诉,主张 HNC 违反
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义务,要求 HNC 赔偿荷兰富邦相关损失。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等有关内容。
前述案件涉案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不属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25 年 12 月 17 日,荷兰富邦收到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下发的《判决书》,
HNC 与荷兰富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如下:
1、荷兰富邦向 HNC 支付:
(1)以 9,289,192.50 欧元为本金,按照《荷兰民法典》第 6:119a 条规定
的法定商业利息,该利息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起计算至全额支付之日止,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起该本金不再产生新的利息,但仍继续计算利息的利息(暂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计算,共计 6,030,622.19 欧元);
(2)25,000.00 欧元,以及从 2018 年 10 月 15 日起至全额付款之日止按
《荷兰民法典》第 6:119a 条所述的法定商业利率计算的利息(暂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计算,共计 47,911.14 欧元);
(3)执行费用 5,543.95 欧元;
(4)本诉部分的诉讼费 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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