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子公司管理、内部信息沟通、对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和效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控制的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职权,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并以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为原则,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审计委员会外,董事会还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公司制定并完善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2)发展战略
根据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思路,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农业产业链水平,引领行业绿色升级,提供“提质增收”农业科技服务,以“数字+生物”双轮驱动,持续赋能现代农业。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履行发展战略相应职责。公司制定并完善了战略委员
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战略委员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并据此推进战略实施进程,健全战略实施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处理和预警机制,增强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各级核心业务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制定各自业务战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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