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6:16:43 股吧网页版
富邦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邦科技”)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
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7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78 亿元,其
中证券业务收入:4.05 亿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二)签字会计师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育岐,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富邦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勇,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富邦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麻振兴,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富邦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大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麻振兴,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