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
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毛基业先生及独立董事叶志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董事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
公司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各位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为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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