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5 月修订)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经理层成员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层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层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负责研究、拟订和审议、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组成。
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发展战略、子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安全环保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重大工
程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年度预算外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内部资金调剂,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具体审议事项范围及额度详见附件《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
第三章 会议筹备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议题情况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如遇重要情况可适时召开。
当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建议召开的;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的。
第六条 按照议案的内容,会议议案分为决策类、审议类、汇报类。
(一)决策类议案:是指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度需要总经理决策的议题,应形成可执行的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审议类议案:是指需要总经理为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提出审议意见的议案,应形成可支撑董事会决策的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汇报类议案:是指提交经理层研究讨论、传达知晓的议案,一般不形成结论性意见。
第七条 会议议案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投资委员会(简称投委会)、各职能
部室及二级经营单位提出,办公室汇总统筹,经总经理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题)应在会前报送董事长。
议案由提案部门/提案人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提出,办公室负责对征集的议案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是否属于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一)对于总部职能部门、二级经营单位提出的议案,公司分管领导应预先审
核,当涉及多个分管领导时,提案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研究、论证,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对于需要经投委会论证的议案,应先完成投委会论证。
(三)对于须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的议案,应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上会。
(四)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方案,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后上会。
所有议案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全面、规范。
第八条 会议议案应按照以下时间要求进行提交和审核。
(一)提案部门/提案人应于每周四前,将提案提交办公室,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单位/提案人应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提案部门/提案人应于每周五前完成议题的沟通及上会前的审批程序。
(三)对于未按时提交提案,或未按时提交会议议案上会材料的,不得安排上会。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务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
一般应提前 1 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成员。
涉密的会议材料,可在会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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