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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9 19:00:10 股吧网页版
利润分配方案连续两年有董事投反对票 节能国桢年度分红比例有何争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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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晚,老牌水务公司节能国祯(300388.SZ,股价7.48元,市值50.94亿元)披露了一则董事会决议公告,记者注意到,在利润分配议案中有一位董事以“利润分配比例不符合中国节能对二级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由投下反对票,对利润分配比例提出了异议。

图片来源:节能国桢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节能国祯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现金分红金额8853.55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5%。

  3月19日,节能国祯证券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出反对意见的董事认为集团(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有一个利润分配制度,他们的(分配)标准比我们更高,要达到40%,我们并未达到”。该工作人员称,已经就此事在投票前与该董事进行过沟通,但是对方坚持自己的看法。此外,公司已经与集团沟通,集团对利润分配方案并无意见。

  一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投下反对票

  据上市公司披露,董事王利娟投下反对票的理由为:“利润分配比例不符合中国节能对二级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议按照办法规定的比例分配。”

  3月19日,节能国祯证券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记者解释,节能国祯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为20%多(24.15%),王利娟认为这一利润分配比例未能达到标准。按照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规定,节能国祯的利润分配比例应该达到40%。

  即该董事认为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比例较低,没有达到相应标准。

  2024年报显示,节能国祯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王利娟为中国节能审计部主任、节能国祯董事。

  据记者了解,中国节能向节能国祯派出多位董事,但此次只有王利娟投出反对票,而其他“节能系”董事则对利润分配议案投出赞成票。那么,公司是否与王利娟进行事前沟通,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下的董事为何会产生分歧,公司是否没有按照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利润分配?

  就上述问题,该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王利娟所依据的相关文件出台时间非常早。“(她依据的是)2013年的文件,集团并未要求我们分配比例一定要达到40%,集团派遣来的其他董事以及我们的董事长都同意(按这个比例分配)。”此外,对方还解释道,中国节能旗下其他上市公司也未执行该比例标准,“具体的利润分配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并非为了(符合)制度而硬性分配到40%。”

  另据2024年报,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8.37亿元,同比下降7.04%;实现归母净利润3.67亿元,同比下降6.54%。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07亿元。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也有董事反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查公司历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发现,这并非首次有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反对意见。

  2024年3月,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李炜提出反对:“在公司业绩未出现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比例及金额出现下降,股东利益未得到充分保障。”

图片来源:节能国桢公告

  2023年报中,李炜履历显示,其历任节能国祯董事、董事长、名誉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

  节能国祯主营水务业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8亿元,同比增长0.71%,实现归母净利润3.92亿元,同比下降3.1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45亿元,同比增长20.54%。

  当年同步出台的利润分配方案显示,2023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实际对外分红8853.55万元,占2023年净利润的20.83%,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7%。

  中国节能入主上市公司时间并不太久。2020年,节能国祯(当时证券简称为国祯环保)在央企混改背景下,由中国节能收购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节能。

  公司2020年报指出,中国节能主要优势在于原水和供水,公司的主要优势在于污水处理、乡村水务治理,可优势互补。并通过资本市场对接,解决权益融资问题。从业务的协同性来看,双方能够形成强强联合的协同效应。

  2021年1月,公司名称发生变更,证券简称也由“国祯环保”变更为“节能国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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