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4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赵阳女士(因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工作安排,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赵阳女士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0 人,代表股份 181,818,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52,535,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29,282,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63%。(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69,100,317 股。)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738,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63%;反对 3,98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2%;弃权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1,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93%;反对 3,98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8.0308%;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811,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65%;反对 3,912,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7%;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16%;反对 3,912,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4052%;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811,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64%;反对 3,912,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7%;弃权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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