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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艾比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4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 2025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持股性质变更情况的说明

在自查期间,1 名核查对象的股份性质变更系持有的首发后限售股锁定期届
满 后 解 除 限 售 所 致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情况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2、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国泰海通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泰海通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他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其他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在自查期间,另有 6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此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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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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