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强,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业绩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认真自查,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要求列席股东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 次、实际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审议,并主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及审慎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治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主持召开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11 月 28 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聘任财务
提名委员会
日 总监的议案、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四)在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除了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之外,还与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性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现场办公,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内部控制的健全与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本人还通过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外部审计机构等充分交流与沟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规;本人多次来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除了解近期市场环境、经营情况以及经营计划外,还听取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汇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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