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丹--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丹,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负责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天德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深圳市上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连续七届获得《新财富》中国上市公司金牌董秘的荣誉称号,并成为《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现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实际出席 10 次;应出席股
东会 6 次,本人实际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审议,并主动提出具有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及审慎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
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
的情况发生。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
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
2025年3月21日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本次
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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