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对2025 年度公司各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本治理报告,供全体股东及相关利益方查阅监督。
一、公司简介及治理发展沿革
艾比森始创于 2001 年,前身为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聚焦LED显示行业,深耕全球市场,业务布局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5 年,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出访沙特,标志着艾比森正式进军国际市场,开启全球化战略布局之路。2007 年,公司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力度,成功实现 LED器件自主封装,奠定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与产品竞争基础;2009 年,凭借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的研发体系及优质的产品品质,公司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行业技术地位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彰显。2010 年,公司顺利完成股份制改制,正式更名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架构向规范化、现代化上市公司标准迈进。2011 年 3 月,公司投资设立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开始打造占地面积 108,000 平方米的艾比森东江制造中心。
2011 年 8 月,公司股东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签署《共同
控制协议》,共同控制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60 个月内。2014 年,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389)。
2015 年,公司深化全球战略布局,相继在美国、德国、中东、日本、墨西哥、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子公司,构建起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与本地化服务网络。
2016 年,公司成为 LED 显示行业内首家获得海关 AEO 高级认证的企业,
充分彰显公司在合规经营、国际化运营、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硬实力。
2018 年,公司全面启动流程型组织建设,发布“以战略为牵引、客户需求为导向”的 16 大端到端业务流程,推动公司治理效率与运营效率双提升。
2019 年 8 月,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签署的《共同控制协
议》到期不再续签,公司进入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020 年度,受海外疫情持续蔓延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下治理与运营挑战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出现上市后的首次经营亏损,也让公司深刻认识到稳定的治理架构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2021 年 3 月,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基于对公司的责任与担
当,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看好,全额认购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丁彦辉先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先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公司持续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激发经营发展动能。
2021 年 6 月,公司胜诉美国 Ultravision 知识产权官司,赢得中国 LED 企业
对美国“337 调查”和德州地区法院诉讼案的首次胜利,打破了海外知识产权壁垒,彰显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与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022 年至今,公司坚守 LED 光电显示主营业务,聚焦核心赛道深耕细作,
经营业绩实现稳步攀升: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由 2021 年度的 23.28 亿元提升
至 41.58 亿元,同比上涨 78.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2021 年度的
2,994 万元提升至 2.52 亿元,同比上涨 741.20%,盈利能力实现大幅增强,经营质量持续优化。
在股东回报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对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加大现金分红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先后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至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达 8.84 亿元。
在薪酬激励方面,公司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合理规划员工激励机制,持续优化薪酬结构,构建长效激励约束体系,深度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成功实施 2022 年、2023 年及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同时,公司实施 2025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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