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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20:17:00 股吧网页版
天华新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9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容建芬夫妇的通知,其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裴振华、容建芬夫妇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与宁德时代签署了《关于苏州天
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裴振华、容建芬夫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宁德时代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7,582,32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5%,具体为:裴振华持有的公司 49,208,9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容建芬持有的公司 58,373,36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3%))(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49 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634,691,13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裴振华、容建芬夫妇转让给宁德时代的
107,582,32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裴振华 196,835,843 23.69% 147,626,883 17.77%

容建芬 67,471,304 8.12% 9,097,939 1.10%

宁德时代 4,915,863 0.59% 112,498,188 13.54%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宁德时代持有公司 4,915,863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 112,498,18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4%,为当前公司第二大股东。

3、本次股份转让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宁德时代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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