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龚菊明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
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
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
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龚菊明 9 9 0 0 0 否 5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参与
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
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8月27日起调整为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自2025年8月27日起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价格、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召开,
本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5年9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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