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蔡秀玲作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
经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举行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会议;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共举行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
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蔡秀玲 1 1 0 0 0 否 0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成员。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会议文件认真阅读、积极探讨,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学习各项知识,掌握相关政策,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
蔡秀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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