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ST 腾信 公告编号:2023-062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中兴华审专字(2023)第010806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公司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因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存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情况,公司股票触及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无
法表示意见,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主营业务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贵公司 2021 年度对其第一大客户的交易确认收入 2.53 亿元,占 2021 年度营
业收入总额的 79.31%;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对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5,564.26万元,我们未收到该客户的往来及交易询证函回函;2021 年度贵公司与其他新增客户之间发生的交易确认收入 5,320.41 万元,占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
16.67%,均未能提供与广告投放相关的资料。
2022 年度贵公司确认营业收入 16,027.38 万元,我们均未收到本期重要客户
的往来及交易询证函回函以及未能进行客户走访;贵公司未能充分提供与广告投放相关的重要资料。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营业收入与对应营业成本的真实及准确性、期末及期初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应付账款余额的真实及准确性或可收回性。
2、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
贵公司在 2019 至 2021 年度,与大连才通万路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海尊商
贸有限公司等 12 家单位发生多笔大额资金往来,款项以预付合同款支付,以合同终止退回,累计支付金额为 126,947.00 万元,退回金额为 45,543.89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金额为 81,403.11 万元,其中:预付账款
12,930.00 万元,其他应收款 68,473.11 万元。
2022 年贵公司调整上述预付账款为其他应收款,2022 年支付金额为 500.00
万元,退回金额为 39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大额其他应收款
尚未收回金额原值为 81,513.11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81,513.11 万元。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
3、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如附注六、13、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述,期末对可抵扣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12.64 万元、期初对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996.51 万元,如第 6 项所述,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认上述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4、重大诉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 所述,贵公司存在多起重大未决诉讼,我们未能就这
些未决诉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相关未决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5、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如附注六、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述,贵公司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9,425.78 万元,期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上海数研腾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账面价值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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