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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52:00 股吧网页版
中来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学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学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致力于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余学功,197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半导体材料委员会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
会委员。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美国北卡州立大学助理研究员,2009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2023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拥有相关的专业资质,在光伏行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会议现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10 0 0 不适用 3 3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 ESG 报告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议事规则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职责,为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贡献了应有力量。

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股权激励归属条件未成就、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等事项,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2025 年共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归属条件未成就、日常关联交易、补选非独立董事、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事项。本人均按时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客观公平地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事项合法合规,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包括年初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重点科目等进行沟通;年末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报审计计划、2025 年报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等进行了预沟通,为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基础;此外,本人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工作汇报,就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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