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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57:38 股吧网页版
中来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绍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绍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审慎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绍志,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温岭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曾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现任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2023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在金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会议现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10 0 0 不适用 3 3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需要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股权激励归属条件未成就、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等事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就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共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归属条件未成就、日常关联交易、补选非独立董事、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事项。本人均按时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客观公平地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事项合法合规,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包括年初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重点科目等进行沟通;年末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报审计计划、2025 年报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等进行了预沟通,为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基础;此外,本人听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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