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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59:30 股吧网页版
中来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天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天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天舒,1980 年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任教。2023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在会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会议现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10 0 0 不适用 3 3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会议提交的相关资料和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就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 年共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归属条件未成就、日常关联交易、补选非独立董事、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事项。本人均按时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客观公平地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事项合法合规,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包括年初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重点科目等进行沟通;年末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报审计计划、2025 年报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等进行了预沟通,为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基础;此外,本人听取内部审计机构
的相关工作汇报,就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其关注的问题,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主动通过多渠道关注公司监管、市场、媒体等方面信息,广泛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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