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调整后的董事会将由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并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的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总经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依据本章
束力。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务负责人。 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提供技术领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高速光器件的研先、品质一流的光网络连接精密元器件产发、生产和销售,包括无源光器件整体解决方品,为全球光网络畅通提供优质连接。 案业务和光电先进封装业务,致力于成为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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