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发行 H 股股票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情况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和《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将继续适用。但是,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或其附件中(如适用)。
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9 万股,其中公司 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9 万股,其中公司
发行新股 1,524 万股,股东转让老股 发行新股 1,524 万股,股东转让老股
335 万股,并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深 335 万股,并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
在深交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称“A 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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