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内控环境、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担保业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关联交易、合同管理、工程项目、信息沟通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经营效率和效果、贸易安全、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工程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其他控制能否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关于控制对公司重要性的态度。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思想,积极地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架构与组织结构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互相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共同对股东会负责,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选举和更换董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行使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除此功能外,董事会还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分别行使各专项职能,促进治理结构优化,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同时,本公司根据目前的业务结构建立相应职能部门,设置了战略投资、营销、研发、供应链、运营、财务六大业务体系,包含证券部、投资部、财务部、产品管理、市场营销、采购部、研发部、品保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资讯部、人力资源部、设备厂务部、安全部、生产部、企划部等,整体形成了完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