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3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和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商春利先生(董事长)、蔡绍学先生、周生高先生、卢晓辉女士、魏学兵先生
2、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彭学龙先生、吴雪秀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刘俊龙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
过六年,唐建新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22 日止。其他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商春利先生(主任委员)、吴雪秀女士、周生高先生
2、审计委员会:唐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彭学龙先生、卢晓辉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学龙先生(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魏学兵先生
4、提名委员会:吴雪秀女士(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蔡绍学先生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蔡绍学先生
2、副总经理:周生高先生
3、财务总监:魏学兵先生
4、董事会秘书:彭炜先生
5、审计部负责人:陈耘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传真:0716-8304640
电子邮箱:zqb@feilihua.com
办公地址: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四、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董事、董事会秘书郑巍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郑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4,330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0813%,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持股份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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