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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4 15:59:41 股吧网页版
菲利华: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41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42 号)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459,409 股,发行价格为 86.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4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05,149.6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694,798.82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6】第 0015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益新材”)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近日,公司已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鼎益新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长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储存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资金用途
名称 (人民币元)

湖北菲利 湖北银行股份 石英电子纱
华石英玻 有限公司荆州 13070230000000473 295,235,798.27 智能制造(一
璃股份有 江北支行 期)建设项目
限公司

湖北鼎益 招商银行股份 石英电子纱
新材料有 有限公司荆州 716900654010003 0.00 智能制造(一
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期)建设项目

合计 295,235,798.27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694,798.82 元,与上表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2”)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1)甲方 1 已在乙方 1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石英电子纱智能制造(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 2 已在乙方 2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石英电子纱智能制造(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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