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2025 年度末 237 人
合伙人数量
注册会计师 1,306 人
2025年度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员数量 723 人
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221,574.80 万元
2025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4 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菲利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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