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评估报告概述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
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所2024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指拟聘任该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经审计公司 2025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贵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5 年 1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约定业务范围与时间安排、年报审计要点、审计团队人员安排、项目分工以及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及审计工作建议。
(三)2026 年 2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关于审计发
现主要问题阶段性汇报及沟通,审计委员会明确提出对相关事项的审计要求。
(四)2026 年 4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经营层及会计师关
于资产减值事项专项沟通会。
(五)2026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经营层及会计师关
于 2025 年财务决算事项沟通探讨会。
(六)2026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经营层及会计师关
于在途订单,存货跌价以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等事项进一步交流,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见证了经营层与会计师就之前存在分歧的事项除存货计提减值的方法外达成一致。
(七)2026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质控部门
关于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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