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云锋)
本人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正式选举
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魏云锋先生,1978 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
军人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就职于陕
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0 月,就职
于陕西衡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 11 月至 2013 年 6 月,就职于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后改制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陕西分所;2013 年 7 月至 2023 年 8 月,就职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就职于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2024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任陕西分所副所长、所长职务;2023 年 12月至今,任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陕西分所所长、陕西君金铭宇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2 次董事会,本着
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自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魏云锋 2 2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1 1 0 0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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